{{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參、活動對象
一、教師教學檔案:本校教師及實習教師自由報名自由參加。
二、學生學習檔案: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自由參加。
肆、徵件類別
一、教師個人組。 二、教師協作組:同校教師二人以上,至多五人。
三、學生個人組。 四、學生合作組:同校學生二人以上,至多五人。
伍、比賽期程
一、送件日期:115年2月23日(一)至2月26日(四)
二、檔案規格審查時間:3月2日(一)至3月3日(二)
三、檔案補件時間: 3月4日(三)
四、檔案布置時間:3月10日(二),由教務處人員負責。
五、檔案評審時間:3月11日(三)至3月13日(五)中午
柒、評審標準
一、依送件作品內容、格式進行評審,凡不合以下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名單中,僅列入觀摩。評審標準如下:
(一)封面須呈現檔案主題、教學與學習起迄時間、學校、作者及指導老師之名稱,右上角需留空(6cm×6cm)作為參展作品編號黏貼,檔案內容之各項資料須標註建檔時間。
(二)書面作品資料一律裝入A4大小的透明資料袋中(每個透明內頁以2個單面A4為限,資料不得以附件方式夾掛,其重要內容應整理成單面展現),如有重要資料請用透明膠帶封口,以避免遺失。封面得由參賽者自行設計,惟不列入評分項目。
(三)自目次頁起標上頁碼(含主題插頁),頁數規定(須包括目次和插頁):學生自主學習檔案以50頁為限。
(四)內頁部分(須包括目次),教師創新教學檔案以80頁為限,學生自主學習檔案以50頁為限
(五)超過頁數被退件者,得於規定時間內補交作品,每件作品限退件一次,逾時以放棄參賽資格論。
(六)檔案徵件內容以書面呈現為主,如有數位化佐證資料,需自行燒錄成光碟且隨書面資料附送。動態成果、立體作品,可用照片呈現,但不得以電子媒體展示。
二、評選作品中,遴選內容豐富、具特色之教師教學檔案及學生學習檔案,參加臺北市114學年度教師創新教學檔案及學生自主學習檔案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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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1-05|
{{ $t('FEZ005') }}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