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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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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教師創新教學檔案及學生自主學習檔案比賽暨觀摩展實施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參、活動對象

一、教師教學檔案:本校教師及實習教師自由報名自由參加。

二、學生學習檔案: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自由參加。

肆、徵件類別

一、教師個人組。  二、教師協作組:同校教師二人以上,至多五人。

三、學生個人組。  四、學生合作組:同校學生二人以上,至多五人。

伍、比賽期程

一、送件日期:115223日(一)至226日(四)

二、檔案規格審查時間:32日(一)至33日(二)

三、檔案補件時間: 34日(三)

四、檔案布置時間:310日(二),由教務處人員負責。

五、檔案評審時間:311日(三)至313日(五)中午

 

柒、評審標準

一、依送件作品內容、格式進行評審,凡不合以下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名單中,僅列入觀摩。評審標準如下:

(一)封面須呈現檔案主題教學與學習起迄時間學校作者及指導老師之名稱,右上角需留空(6cm×6cm)作為參展作品編號黏貼,檔案內容之各項資料須標註建檔時間。

(二)書面作品資料一律裝入A4大小的透明資料袋中(每個透明內頁以2個單面A4為限,資料不得以附件方式夾掛,其重要內容應整理成單面展現),如有重要資料請用透明膠帶封口,以避免遺失。封面得由參賽者自行設計,惟不列入評分項目。

(三)自目次頁起標上頁碼(含主題插頁),頁數規定(須包括目次和插頁):學生自主學習檔案以50頁為限。

(四)內頁部分(須包括目次),教師創新教學檔案以80頁為限,學生自主學習檔案以50頁為限

(五)超過頁數被退件者,得於規定時間內補交作品,每件作品限退件一次,逾時以放棄參賽資格論。

(六)檔案徵件內容以書面呈現為主,如有數位化佐證資料,需自行燒錄成光碟且隨書面資料附送。動態成果、立體作品,可用照片呈現,但不得以電子媒體展示。

二、評選作品中,遴選內容豐富、具特色之教師教學檔案及學生學習檔案,參加臺北市114學年度教師創新教學檔案及學生自主學習檔案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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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05|

{{ $t('FEZ005') }}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