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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公布欄

有關114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 (重讀)申請作業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旨揭申請及審查原則已公告臺北市政府市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申請作業時序如下

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評估學生本人 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代為向學校申請,請於 114年4月10日(星期四)前,備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 所屬設籍學校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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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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