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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活動中心羽球場地115年第4季租用登記抽籤結果公告

{{ $t('FEZ002') }} 總務處事務組|

一、本校活動中心羽球場地115年第4季租用登記抽籤結果如下表:

租用時段

場地使用費(含電費)

正取者

 備取者

星期一

18:20-20:20

 

$15,510

楊芷宜

李則言

李承恩

沈如妍

星期一

20:20-21:50

 

$11,638

章毓庭

胡睿喬

蘇琮傑

葉建輝

星期二

20:20-21:50

 

$13,754

楊佳雯

蔡勝文

劉冠吟

蔡躍齊

星期三

18:20-19:50

 

$13,754

孫淑華

楊佩璇

吳姿儀

張庭彰

星期三

19:50-21:50

 

$18,330

葉毓傑

陳泰延

黃哲榮

陳建安

星期四

18:20-20:20

 

$19,740

林沛昕

張雅慈

莊佩瑜

陳貞利

星期四

20:20-21:50

$14,812

郭俊德

李昱寰

星期五

18:20-19:50

 

$10,580

丁玉玲

高沛妤

謝宜廷

高英騰

星期五

19:50-21:50

 

$14,100

邱俊凱

陳昱慈

吳介志

陳俊安

二、正取者須於115916日(星期三)至115918日(星期五)本校上班時段內(08:00-16:00,將相關申請文件(如公告附件12,含身分證影本等資料)送達本校總務處,並繳交「場地使用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場地使用費」及「場地使用電費」,逾期繳費、逾期繳納文件或申請資料經核對與實際提供文件不符者(如身分證號或姓名與申請資料不同者),抽中之資格取消,逕由備取者遞補

三、申請者登記時須年滿18足歲,能負法律上之完全責任,若中籤後發現為未成年者,抽中之資格取消,逕由備取者遞補

四、本校收據開立對象以中籤者之名義為限,不得有轉讓之情事,收據如有申請相關補助之需求,請以「可受補助之單位或個人名義」為申請者。

五、基於校園安全考量,本校於場地租借期間將進行巡場及抽檢,如與場地使用者名單不符合者,本校有權拒絕該員入場。

六、中籤者不得有任何營業行為或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如有上述行為,本校有權立即終止租借並拒絕該中籤者往後之租用場地申請,且其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如對場地開放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長,電話:2502-4366分機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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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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