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
一、依「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
(一)發揮資賦優異學生學習潛能,提供適性教育。
(二)協助學習優異之學生加速、加深或加廣學習。
三、實施方式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以下簡稱免修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以下簡稱部分學科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以下簡稱全部學科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部分學科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全部學科跳級)。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
(二)申請地點: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資優資格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通過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由學校實施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二)上述資優資格鑑定評量,依規定應實施標準化評量工具,且測驗結果可保留原教育階段內有效;未達測驗通過標準者,二年內不得再重複施測。此外,跨教育階段之資優資格,須重新認定。
相關申辦問題請洽輔導室特教組劉老師(02)2502-4366分機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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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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