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二、研習對象: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含兼任、代課、代理 教師),請勿薦派輔導相關人員。 (二)請鼓勵教務人員及非諮商輔導專業人員(例如公民科教 師)之教職員參訓。
三、研習人數:100人。
四、研習日期:115年6月22日(星期一)、26日(星期五)、 30日(星期二),共3天。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12日(星期五)額滿則提前 截止報名。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號)。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請假超過研 習總時數五分之一者,不核給研習時數。
八、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 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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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16|
{{ $t('FEZ005')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