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訂定。
二、目的: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衡酌國民小學階段學生成長需求,並考量親師互動、生活教育及學生健康體適能之重要性,學校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以健全身心發展、強調主動學習、提升學習品質為目的。
三、學生到校時間:每日於7時30至7時50分到校,不宜太早進校,以策校園安全。
四、學生放學時間:半天課為中午12時,整天課為下午4時,有參加課後輔導和課外社團的學生放學時間為下午5:30,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遲放學,另行安排安置場所,由教師或行政人員陪同,並通知家長。
詳情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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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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