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北市教中字第1150102889號函辦理。
二、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花蓮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需通知註冊組並填寫相關表格,註冊組將於115年3 月16日(星期一) 前寄送至各該學區國中,俾便辦理入學事宜。
三、有關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花蓮縣政府 教育處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www.hlc.edu.tw/)「公 務資源-10.重要連結-新生入學資訊服務網-相關法規」 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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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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