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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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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新生分發入學作業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北市教中字第1150102170號函辦理。 

二、若本校應屆畢業生有設籍臺南市之應屆國小畢業生有意就讀臺南市國中者,請於115年2月13日(星期五)前,通知教務處註冊組填寫資料造冊,註冊組將彙整資料並送達學生戶籍所在地學區國中,俾利進行審查作業 以寄發入學通知單,新生報到時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 本各1份。 

三、檢附臺南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普通班新生登記報到期程表 及臺南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一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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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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