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45501910號函辦理。
二、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第4目規 定:學校應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 題機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爰各校應於 定期評量落實審題機制,並考量評量目標、難易適中、命 題合宜性等事宜。
三、近期時有發生學校定期評量不當命題、採用教科用書出版 公司之試題而未進行轉化、沿用歷屆或他校考題等情事, 影響評量實施品質及公平性,爰請貴校訂定命題及審題機 制,並請於各校網站公告校內命題及審題規定,透過嚴謹 機制落實命題及審題,維持評量之公正客觀性,並提供親 師生瞭解學生學習狀況,據以提供學生學習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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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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