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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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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詳閱計畫參賽規則,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 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3年9月21日(星期六)下午4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1、113年10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民族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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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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