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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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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中心「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第4期」實施計畫

{{ $t('FEZ002') }} 輔導室輔導組|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依據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修正性 別平等教育法時通過之附帶決議:校長應完成需完成性 平調查人員初階、進階、高階培訓。 (二)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 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三)前兩項報名人數未達研習額滿人數時,開放以下人員報 名,依報名順序錄取5名。(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報名人員,請指派單一窗口受理報名,並由單一窗口將報名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e-mail至承辦人信箱,依收 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名,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 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1、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之執業律師。 2、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 制人員(不含委託單位)。 3、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研習人數:60人。 四、研習日期:113年10月18日(五)、22日(二)、25日 (五)及28日(一),共4天。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日(四)止,額滿則提前 截止報名。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號)。 七、研習時數: (一)未來欲參加進階及高階培訓成為調查人才者,需全程參 與始得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 (二)本課程如遇有法令修正致課程主題有所增刪,須配合完 成補課後方核發研習時數。 八、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 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本中心將依報名順序遴選,遴選結果、課程資訊、課程 異動等將至遲於開課前,以各研習員登錄於研習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保持開通及擁有足夠雲端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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