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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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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畢業生傑出市長獎暨特殊才藝獎甄選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

詳細甄選辦法請詳閱附件,並自行下載紙本登打列印(紙本及電子檔皆須繳交給導師),請留意下列交件時間及須繳交之資料:

  • 初選學生應填妥紙本申請表電子檔,備妥相關證件得獎證明正本及影印本(A4紙依序裝訂)正本由導師審核後歸還】,於4月26日(五)前送交導師初審計分後,參加複選

候選人申請表及得獎證明影本請於5月9日(四)前送交註冊組,逾時不候

可申請不同組別一張申請表只能擇一組別獎項內容限所申報之組別

第一類需達積分15以上,或積分為各班前三名始具推薦資格進行複審。

  • 複選:由教務處及學務處組成複選小組,從各班推薦參與複選學生中,檢核資料之正確性,進行總分評比並排名。
  • 決選:由審查委員會依據送審名單進行審查及實質認定,取前3名為傑出市長獎得獎學生(第一類體育組之體適能需符合4項合格通過)。倘遇同分情形,則視其在個人賽表現,先後依比賽層級及成績高低進行比序。其餘備取者,為獎勵其平日優良表現,擇優頒發特殊才藝獎狀及獎品。
  1. 預定於113年5月22日(三)15:00 於校史室召開決選審查會議
  2. 為積極鼓勵及支持本校學生多元發展,第一類各組以先決選一名為原則,第3個名額由2組總分排序扣除已獲獎之2名學生後最高分者獲得,各單項運動以一名為限
  3. 第一類各組若第一名總分未達35分,得經委員會決議將名額流用其他組別特殊優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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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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