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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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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2學年度長春國民小學「翰逸神飛」學生硬筆書法校內初賽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參、報名:

一、對象:本校二、三、四、五年級,各班最多推派2名學生。

二、報名日期:113年1月19日(星期五)前。

三、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內,將報名表交至教務處教學組

肆、競賽日期、地點、程序、注意事項:

一、競賽日期:113年2月21日(星期三)

二、競賽地點:共讀區、3樓綜合教室

三、競賽時間:7:50報到,8:00-8:50 進行比賽。

四、注意事項

(一) 超過比賽開始時間10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二) 參賽學生於比賽當日請攜帶競賽用筆、墊板入場,其餘物品不得攜帶入場。

(三) 使用比賽之有格用紙,否則視為無效,書寫內容現場發放公布。

(四) 寫字作品大小為A4用紙,字數以40格為原則,每格長寬1.8公分×1.8公分

(五) 主辦單位發放兩張比賽用紙,參賽學生視時間書寫,繳交作品一張。另一張比賽用紙留於比賽現場不得攜出。

(六) 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擦擦筆或紅色筆書寫。若遇有爭議之筆種由主辦單位認定不得有異議。

(七) 書寫楷書(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請參閱:http://stroke-order.learningweb.moe.edu.tw/home.do ),賽後作品統一由承辦單位保存,不發還參賽者。

(八) 參賽學生不得提前離場。

(九) 競賽時間結束而不及時交卷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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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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