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一、為激發與培養本市國小在學生對藝術教育的熱愛與融入生 活的興趣,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108課程綱 要),推展「藝術即生活」,鼓
勵藝術教育結合不同教育 領域的目標,藉以培育學生運用「藝術即生活」的概念, 成就自我與團隊生活的美感,與養成面對未來生活困境的 解決
生活問題的藝術教育能力,本(112)學年度賡續辦理 上開計畫活動。
二、請各校參照112學年度實施計畫(如附件1)規劃學校辦理 期程,鼓勵學生持續參與美術創作活動,共同推展本市藝 術教育活動,相關重要事項敘
述如下:(一)本案美創展初審及複審由本校自辦,並於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底前完成初審及複審報名送件籌備作業,初審送件時間及地點如下:
1、收件時間:即日起 至112 年10月27日(星期五)止
2、收件地點:本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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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9-14|
{{ $t('FEZ005') }} 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