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43304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前於111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8630號函 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現為增加提供國中小學生暑假期 間英語學習機會,並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 動,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並預計補助50校,相關 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 14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 (星期五)。 三、請各國中小學校踴躍申請辦理旨揭活動,並依旨揭活動辦 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附件1),填具申請資料(附件 3、附件6及附件7,每校1式3份),於112年4月14日(星期 五)前免備文將前揭資料正本送至本局並寄送電子檔至承 辦人電子信箱。 (一)國中申請學校請送中教科連容萱小姐(電話:02- 27208889分機1258;電子信箱au2887@gov.taipei)。 (二)國小申請學校請送國教科顧佩玲老師(電話: 02- 27208889分機6373,電子信箱:pv2117@gov.taipei)俾 於112年4月21前辦理審查及函報國教署相關作業(逾期 或資料不齊者不予送審及補助)。 四、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教署第1次核 定補助辦理本活動,則不再重複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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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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