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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春國民小學

公布欄

本校活動中心羽球場地115年第1季租用登記抽籤結果公告

{{ $t('FEZ002') }} 總務處事務組|

一、本校活動中心羽球場地115年第1季租用登記抽籤結果如下表:

租用時段

場地使用費(含電費)

正取者

 備取者

星期一

18:20-20:20

$14,100

楊青海

蕭喬文

楊芷安

沈俠君

星期一

20:20-21:50

$10,580

林佩璇

楊永盛

簡素珍

洪怡萱

星期二

20:20-21:50

$10,580

廖奎景

郭俊麟

羅偉豪

吳姿慧

星期三

18:20-19:50

$9,522

邱文俊

黃美蓉

洪碧姿

鍾國豪

星期三

19:50-21:50

$12,690

林繡湄

蔡家驊

陳忠偉

賴冠宇

星期四

18:20-20:20

$12,690

劉士維

陳政澔

蘇青雲

吳秉軒

星期四

20:20-21:50

$9,522

焦懷緒

何沛絨

何姿慧

黃子恬

星期五

18:20-19:50

$9,522

高培媗

高沛妤

高子雅

丁玉玲

星期五

19:50-21:50

$12,690

史名揚

謝宗霖

郭馥林

王文佑

二、正取者須於1141217日(星期三)至1141219日(星期五)本校上班時段內(08:00-16:00,將相關申請文件(如公告附件12,含身分證影本等資料)送達本校總務處,並繳交「場地使用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場地使用費」及「場地使用電費」,逾期繳費、逾期繳納文件或申請資料經核對與實際提供文件不符者(如身分證號或姓名與申請資料不同者),抽中之資格取消,逕由備取者遞補

三、若中籤者為未成年人,須另檢附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同意書。

四、本校收據開立對象以中籤者之名義為限,不得有轉讓之情事,收據如有申請相關補助之需求,請以「可受補助之單位或個人名義」為申請者。

五、基於校園安全考量,本校於場地租借期間將進行巡場及抽檢,如與場地使用者名單不符合者,本校有權拒絕該員入場。

六、中籤者不得有任何營業行為或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如有上述行為,本校有權立即終止租借並拒絕該中籤者往後之租用場地申請,且其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如對場地開放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長,電話:2502-4366分機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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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15|

{{ $t('FEZ005') }} 255|